本质混邪杂食,过激洁癖勿扰
这里会有很多奇怪的CP出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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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心蓝手随缘,评论多多益善

乘鹤(一)

注在文前:

1. 本文架空,但是有很明显的模仿痕迹,可以当作魏晋(西晋)的平行世界来看。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某对魏晋史知之甚少,不想写崩他们,与其牵强附会不如自力更生。

2. 所有人物均为杜撰,也有不止一个原型,对应了哪些人可自由心证。

3. 在别的时空见过郦施同学的,咳,你们会发现他又以另一个身份穿越了。懒得起名的作者掩面飘过……

 

郦施把油灯调暗,小心地叹了口气。家里那位病了好久,若是还听他这么叹气,怕是更好不了。近年来因着病困的缘故,已经穷得快揭不开锅,好在大儿子早已娶妻生子自立门户,但小女儿还未嫁,还有的操心的。

他坐在阴影中发呆,直到灯快燃尽了,才终于下定决心。

旧衣箱里的东西不多,郦施抖着手伸进最下面,打开一个暗格,摸出一个布包裹来,拍干净上面的木屑尘土,仔细看了看,确认里面没有弄脏。这四十年来,曾经拥有的一切物件都已随时间逝去,唯有这个还留着。

嘴角不由得挂起一丝微笑,郦施又添了点灯油,挑高灯芯,一层层揭开包裹。那是一套衣服,做工相当精致华美,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不属于他的东西。最外面是长长的外衫,衣角绣着的白鹤栩栩如生,眼珠乌黑发亮,仿佛随着往事沉睡了四十年,一睁开眼,还是当年的样子。

这样的好衣服,可惜了。郦施瞄了一眼侧身睡在里面的妻子,她若是见到恐怕爱不释手,但这已是家里唯一还值点钱的东西,世道不好,温饱都顾不上,哪还能讲究什么呢。他年轻的时候其实也讲究过,跟公子一道,怎么讲究怎么来,只是那到底不是他的命。

 

郦施原本不叫郦施,他是个孤儿,只知道自己叫阿施(是不是这么写都不肯定),刚来到王家时才十二岁,那时小公子的贴身老仆发病过世了,小公子哭得昏天黑地,管事的实在扛不住,就把刚被捡回来的他拎进去,想着年纪差不多的孩子应该玩得来吧?只可惜,十二岁的穷人和十岁的有钱人,实际年龄相差甚远。

阿施刚进门,就被砸在脚边的一个香炉吓了一跳,抬眼一看,那位小公子一手拿着镇纸,一手拿着笔架,还待再扔。

最初的惊吓过后,阿施反而完全平静了下来,他默默地捡起香炉,用袖子把洒在地上的香灰抹干净,然后一言不发地靠边站好。小公子有点不太适应别人对自己毫无反应,作势把木头笔架扔了过去,却顺手放下了石头镇纸。

“你怎么不说话?”嘶哑的声音里还有没化去的哭腔。

“我想说的话会让公子生气。”

“你倒是说!”

阿施直视着双眼通红的小公子,慢慢地道:“我要是有一天能像他那样死就好了。躺在大宅子里的大床上,有人给做棺材,有人给送葬,有人……”有人为我哭。这一年,南方的某个国家寿终正寝,而在那之前,他离开了自己的家乡。

小公子愣住了,然后盯着地面上歪斜的笔架看了一会,小声说:“你把那个还给我。”

阿施依言照办,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,他甚至不太在乎是不是哄住了小公子,方才的那番话仿佛没有经过脑袋,只经过了心。

笔架折了一边,但还算能用,阿施把它重新架好,小公子扯了一支笔下来,歪着头问:“你叫什么名字?我叫王予之。”

“我叫阿施。”

“阿施?原来有人姓阿吗?”

“我没有姓。”说实话这是阿施最讨厌的一个问题。

“那你姓郦好了,来我写给你看……”小公子把他拉到书案的另一边,一笔一划地写起他的新名字。

彼时刚来不久的阿施还不知道,昨夜死去的老仆人,就姓郦。

 

于是一晃很多年,郦施幸运地掉在富贵人家里,作为王小公子的书僮,很快就学起了他的各种习气,读书写字饮酒嗑药,他都会一点点,但都一知半解,只是足够装模作样,足够当一个名士的随从。

王予之毫无意外地成为众人交口称赞的风流人物,尤其以书法闻名。他小时候的各种折腾事也被人说是“至情至性”,郦施曾听某大名士评价道:“王尚尔草书醉态横生,妙绝一时。”

经此人这么一说,慕名来求的人就多了起来。不过王公子当然是不会靠卖字维生的,他只是表示:“草书无他,好酒一坛,善饮者二人足矣。”然而能入他眼的善饮者毕竟极少,王予之也不总是醉着的,除了司马瞻来的时候。

司马瞻不是一个好收藏字画的人,有时候王予之随意写了一幅,他随意看了,然后便随意扔去不知什么地方了。

郦施本能地觉得自家公子跟姓司马的走太近不是好事,不过司马瞻人不错,稳重又不失雅趣,算是难得地讨人喜欢的宗室成员。郦施有时满怀希望地想,要是他能劝劝公子少吃点五石散就好了,那玩意比“跟什么人走太近”糟糕得多。

王予之兴致上来的时候也押着郦施一起吃药,但是第一次中伏之后他就学会了远远躲开。郦施不明白这玩意有什么好,让那么多人趋之若鹜。但他毕竟拦不住公子,只是在替他更衣的时候小心翼翼地,怕弄伤皮肤,心想:肌肤吹弹可破,哪里该是人生的!

可是年岁越长,王小公子越发得意忘形,没人劝得住他,甚至也有不少人欣赏他这般放浪形骸。可即便人人都这么说,郦施却摇头叹气:他才不是什么浪荡子。

在郦施看来,若真能为所欲为,才配叫放浪形骸,可这世上每个人都躲在自己的躯壳中,终究飞不到哪里去。王予之是个尤其重躯壳的人,他爱穿漂亮衣服,轻薄透亮层层叠叠,美其名曰:“人不好华服妖女,不知其可也。”

可就是这么个不打扮不出门的公子哥儿,却有一个奇怪的习惯,每隔半月要去洛水乘一次船,坐到对面,什么也不干,然后再坐回来。郦施回想起来,那天他去送司马瞻出京就国,他没上官船,只坐了普通的客舟,跟着大船一同渡过洛水,就这样送了一程。

回来的路上王予之沉默着,衣摆随着晃晃悠悠的小船飘然而动,水面上的风闻香追逐而来,吹得整船的人都熏熏然。郦施给他使眼色说,你好歹收敛点吧!人家动也不动,盯着什么也没有的水面看不知谁的倒影。

直到船尾摇桨的姑娘唱起了歌。她嗓子很好,甜而不腻,唱的是十九首之行行重行行。

行行重行行,与君生别离。

相去万余里,各在天一涯。

道路阻且长,会面安可知?

郦施一听就暗叫不好,忙看向公子,果然这呆鸟一样的家伙一下就回了神,他抬头朝歌声传来的方向张望,却因为一个在船头一个在船尾,只能瞥见一片衣角,还有两朵可爱的细脚踝。

王予之看了一眼就没再找下去,收回神继续发呆,回到岸上拽着郦施就直接赶车回家。

当时郦施以为这样就完了,可是没完。三天后王予之突然说他想看洛水,又拉着他出门,还没到渡口时停了下来,说:“我跟你换件衣服。”

郦施目瞪口呆,没等他说不,王予之又改变主意了,“不行,你的衣服也不妥,我们另找人换一件。”

为所欲为的王小公子立马拦住了路上经过的一个卖药郎,软磨硬泡居然把人给拿下了,同意用自己的一身粗布衣服和药篓子换公子哥的宽袍大袖。郦施心头滴血啊,这要是早点交给自己办,可以赚不少差价呢!

于是细皮嫩肉的王予之摇身一变成了细皮嫩肉的卖药郎,怎么看怎么别扭。但不论旁人怎么想,有一种感觉是他从来不会有的:那就是别扭。

依然穿得像模像样的郦施被一个人留在岸上望穿洛水,他等了两个时辰才等到那船从对岸划回来,王予之面上颇见喜色,用一句话概括了他的行程:“她今日唱的是驱车上东门。”

郦施愣了一下,心思机敏的他很快反应过来,追问道:“你与她说上话了?”

王予之皱了皱眉,一脸不解:“我为何要与她说话?”

呃。我们如果喜欢一个女孩子不都是通常要先搭讪吗?不过郦施清楚他的脾性,尽管觉得不合规矩,但也没有多说什么,只笑了一声,默默地赶车载人回家。王予之看出了他的腹诽,淡淡地说:“你别告诉父亲,我听完十九首就不去了。”

为了看好王小公子,在那之后,郦施机灵地给自己也准备好了一套下等人装扮,好跟王予之一起上船。以半月为期,心有灵犀似的,王予之就开始了与十九姑娘(他这么叫她)的约会。

时节就这么缓急并流着,春水涨了又退,秋潮来了又走。

一晃九个月,十九首歌就快唱完了,最后那天到来之前王予之特别地焦虑,不停地自言自语道:“去是不去好?”好像不听那第十九支曲子,他们的关系(好像真有似的)就不会结束似的。

正当他举棋不定的时候,某个人替他做了决定。司马瞻回来了,这一次还大摇大摆地走了陆路。

宗室子弟出京不到一年就回来,而且还毫不避讳,这可是件极不寻常的事。上流社会的大人物们虽然整日清谈不问政治,但私底下却极为敏感,某些不寻常的流言也开始在隐秘的渠道传播开来。

王予之虽不算一无所知,但并无兴趣,听说好友回来的消息后十分高兴地扔下笔,仿佛终于有了个理由不去“分手”。但终究是有点舍不得,琢磨了一会后对郦施说:“你替我去,要听仔细。”

郦施只好自己驾着车到洛水边,像个傻子似的从这头渡到那头又从那头渡到这头。他不知道自己的机灵劲为什么全没了,他本可以当放假去随便哪个地方逍遥几个时辰,然后告诉公子他已经拜会过十九姑娘。

可他没有,他老老实实地上了船,在王予之常坐着的那个位子坐下,听着清亮的歌声从船头荡到船尾,仿佛岸边细细的芦苇穗子,挠得人心痒痒。

客从远方来,遗我一端绮。

相去万余里,故人心尚尔。

文彩双鸳鸯,裁为合欢被。

著以长相思,缘以结不解。

以胶投漆中,谁能别离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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